隨著鋰電池儲能的發展,儲能裝置越來越多的被開發和應用,各制造企業已開發出各類大型的儲能裝置,更多的生產廠家通常直接采用定制的20英尺、40英尺、45英尺、甚至53英尺超大型集裝箱進行加工和安裝,使得方便生產和運輸。這類裝置往往由多個甚至幾十個連通后,作為太陽能或風電的儲能電站系統配套建設和使用。
對于這類大型儲能裝置如何歸類和區別,有相當多的人還不太清楚,有些人存在認識上誤區,也不了解和熟悉相關運輸規則的變化和更新,無法區別這類裝置屬于UN3481,UN3480以及UN3536,本文對此進行討論。
2017年6月聯合國在《規章范本》第20版增設了UN3536新的代碼,此項規則被引入《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IMDG Code》39-18版,并從2020年1月1日開始強制執行。UN3536的定義為“裝在貨運裝置中的鋰離子電池組或鋰金屬電池組(Lithium Batteries Installed in Cargo Transport Unit)”,并確定為第9類危險品,同時規則輔以特別規定SP389加以說明和指導(如想了解該規則起草制定的歷程背景,可查看世航通運官方微信公眾號<世航通運-鋰電運輸專家>發布的文章《鋰電儲能裝置運輸將發生的大變化》。
首先需正確的認識和了解UN3536儲能裝置,并區分鋰電池組以及裝有鋰電池的設備或車輛。
儲能裝置與設備或車輛的區別
區別UN3536裝在貨運容器中的儲能裝置與含有鋰電池的設備UN3481,主要的判定依據和標準是:視該裝置的主要設計和應用功能是否為對裝置外部提供電力和充放電;如果裝置內的鋰電池僅為裝置自身的運行和工作提供電源,這被認定此裝置符合UN3481設備的定義,反則就屬于UN3536的儲能裝置。
另外,貨運單元如為車輛,其內部所裝的鋰電池是作為動力電源向車輛提供電力這被視為UN3171;如裝有鋰電池的車輛,采用易燃液體、氣體內燃機、或燃料電池作為動力的則屬于UN3166,其所裝電池也僅給自身裝置提供電力。
UN3536與UN3480相同及區別
一,相同之處
1),由鋰電池芯組成鋰電池組
2),屬于第九類危險品;
3),需通過UN38.3的測試;
4),需在集裝箱外張貼第9類危險品標簽;
二,區分之處
1),對外接口
UN3536是裝在貨運裝置(容器)中的鋰離子電池組或鋰金屬電池組,并且裝置上有充放電源的外接端口,相當于大型的充電寶;
UN3480是將鋰電池或鋰電池組進行符合要求的的包裝,之后裝入運輸容器(集裝箱)運輸,整個裝置沒有對外充放電電源接口;
2),包裝方式
UN3536電池(模)組直接固定在集裝箱的內部的結構上(如機架)見圖
UN3480電池組使用符合PGII標準的UN包裝,放在托盤或其它搬運裝置上
3),運輸形式
UN3536裝置可直接用于運輸;
UN3480裝入運輸容器(集裝箱)后進行運輸
4),標簽張貼
UN3536電池上不需貼第9類標簽和鋰電池標記;
UN3480包裝上需要張貼第九類標簽;
5),物品限制
UN3536裝置內屬于儲能系統內的空調系統和消防設備可固定好后一起運輸;
UN3480集裝箱內只可裝載鋰電池;而空調中制冷劑屬Class 2.1或2.2危險品,消防系統中滅火器屬第二類危險品,這些設備不可以一起運輸;
6),外部標記
UN3536集裝箱外除張貼第9類標簽之外,還需張貼UN3536標記;
UN3480集裝箱外除張貼第9類標簽之外,還需張貼UN3480標記;
7),容器要求
UN3536制造商一般采用定制的集裝箱進行生產和運輸,該集裝箱須滿足船級社的測試標準;
UN3480使用船公司提供的標準集裝箱運輸;
大型儲能裝置的發展正處于爆發期,正確的理解和掌握該項規則的應用,將更有利于整個儲能產業的發展。
【原創】世航通運李明,2019-12-03